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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25日消息,近日江西法院公布了一则案件信息,给喜欢滥用远光灯的司机提了个醒。
事情发生在2022年9月24日,刘某添驾驶无牌普通二轮摩托车在某路段会车时,因对向驾驶小型汽车的李某年开启了远光灯,导致视线受影响,撞上谭某平停放在路上的农用手扶拖拉机,造成刘某添受伤,2022年12月2日,刘某添经医治无效死亡。
鉴于刘某添存在未按规定实行登记制度的机动车上道路驾驶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,驾驶机动车等违法行为,全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依法认定刘某添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,谭某平、李某年分别承担次要责任。
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,刘某添曾有肝硬化疾病,交通事故外伤引发并发症,最终导致其多脏器功能衰竭死亡,2023年3月,刘某添的家属提起诉讼,要求全部被告共同承担30%责任。
法院认为,因刘某添存在无证驾驶、没戴头盔等多种违法行为,且承担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,因此对于刘某添家属要求的死亡赔偿金、丧葬费等合理费用予以支持,但对其要求的精神损失费不予支持,法院酌定原告承担70%的责任,谭某平、李某年分别承担15%的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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