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庭收入和住房情况达到申请条件的家庭
(资料图片)
1、《兰州市城镇居民定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核表》(以下简称《审核表》);
2、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;
3、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兰州市的住房证明;
4、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收入证明。
1、2023年3月1日—2023年3月31日申请人根据公示的配售房源信息,现场看房。确定购买意向后,到指定地点登记并领取《审核表》。
2、申请人须如实填写《审核表》,并如实提供家庭成员户籍证明和家庭住房、家庭收入等证明材料,向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并递交申请资料。社区居委会审查签署意见后,将相关证明材料于2023年3月31日前报街道办事处(镇人民政府)。
3、2023年4月1日—2023年4月20日由街道办事处(镇人民政府)受理,通过审核材料、入户调查、组织评议、公示等方式对申请家庭(人)收入、家庭住房等情况进行审核,在《审核表》上签署意见。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家庭(人)进行公示(公示期10天),于2023年4月20日前报区住房保障部门,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,通知申请家庭(人)。
4、区住房保障部门对申请家庭进行复审,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(人),于2023年5月10日前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;对不符合条件的,通知申请家庭(人)。
5、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材料进行复核,并及时在《兰州晚报》和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进行公示(公示期5天),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(人),确认准购资格;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,将申请资料退回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。
兰州市城关区房产保障中心:8519965
兰州市七里河区公房中心:2340957
兰州市西固区房管局:7532958
兰州市安宁区住建局:7679346
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科:460736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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